比如法院判你向对方支付欠款XX元,判决发生法律效率后10日内履行,利息计算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这里的意思如果是一审的话判决书出来后有15天上诉期,从接到判决书第二天起10天内你没有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你应该在随后的10天内还钱.利息也计算到第10天。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实践中,由于执行案件情况复杂,久拖不执行或者久拖执行不下去的情形较多,给当事人造成一种执行案件无期限的错觉。 原问题:《本案判决实际履行期限之日止有歧义吗》
2022-09-16 10:47:40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