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承包期内,舅舅去世可以继续承包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舅舅没有其他亲人,你的母亲是合法的继承人,你可以帮助或以母亲的名义,继续使用舅舅的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原问题:《我和舅舅同村他无儿女如果去世我可以继承他的土地吗?》
2022-10-31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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