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指导老师及学术继承人名单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事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局,中国中医研究院: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人事(2002)44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2)26号)精神,"十五"期间继续在全国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单位遴选推荐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的基础上,经人事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审核,确定马在山等586名同志为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朱蜀云等944名同志为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学术继承人,现予公布。军队系统将另行通知。
本批继承工作各地统一进岗时间不得迟于2002年12月10日。希望各有关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带教学习,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学术继承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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