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与继承人和受赠人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作为见证人,被继承人的外甥或亲他近亲属都可以作见证人。 根据《继承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最高院《贯彻继承法意见》第36条) 原问题:《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是被继承人的外甥可以吗》
2022-11-01 14: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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