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44条),用人单位无须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但用人单位继续用人,应视为重新用人,如果从重新用人开始超过一个月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至一年应支付双倍工资,一年届满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不叫赔偿金,因为在劳动合同中还专门有不属于这种类型的其他赔偿的有关赔偿金的规定。哺乳期的长短与上述期限无关,期限是否达到一个月、一年是法定条件,不问是否哺乳期。 原问题:《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后不续签,赔偿金应按二倍支付吧?》
2022-11-02 04: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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