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鉴定事实劳动关系,这样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对方也不敢、也不能耍无赖了。
而且,根据08年新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没有劳动合同,不能成为用人单位抗辩的理由。
同时,第十四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要求自己的权利哦! 原问题:《劳动合同遗失和劳资纠纷有什么关系》
2023-01-02 05: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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