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子女抚养费若双方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参考如下因素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当地的生活水平;3、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收入情况。因此建议当事人在上述几个方面进行证据的整理。 原问题:《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2022-08-23 17: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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