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11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2、怀孕被辞退,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你可以主张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3、主张要回2011年12月份的工资及50%-100%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4、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主张要回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5、主张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6、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原问题:《我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现因为怀孕被辞退,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2-06 01: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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