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对给予批评、教育以及警示而不改的员工,应视情况轻重做以行政处理,并处以经济处罚。如触犯法律条例,应同时提交有关司法部门。
1、轻微过失:凡违反各项管理规范的行为,每违反一次扣罚10元。
2、一般过失:符合下述情况的行为,可设定30元额度作为罚款。
A、轻微过失三次者,按一般过失处理。
B、违反单位各项规定,不遵照上级指令执行的。
C、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完不成规定任务。
D、隐瞒单位财务溢缺,破损不上报。
E、擅自使用,私拿或借用单位财务者。
F、未经批准擅自中途离岗者。
G、因服务态度受到顾客投诉者。
3、严重过失:符合下述情况之一者,除处罚100元罚款外,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
该信息来源于138job中国美容人才网 原问题:《美容院惩罚制度》
2022-12-02 2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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