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我两个月前在建筑工地干活受伤住院前期费用由包工头支付没有做工伤认定和签订劳动合同出院后私下协商不一致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包工头吗

1名律师解答
2025-03-06 21:25
收藏
律师解答(1)
农民工在包工头手上干活时在工地上受伤了(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证明受伤可以有证人和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原问题:《农民工在包工头手上干活时在工地上受伤了(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如何证明受伤》
2023-01-02 17:10:13
采纳
相关咨询
工地干活受伤,只是给包工头干活,没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在包工头手上干活时在工地上受伤了(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证明受伤可以有证人和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
包工头与公司没有合同,包工头与我父亲也没有合同,包工头找我父亲来干活,也是包工头开工资。我父亲受伤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法律上认定是公司工伤吗? 公司和包工头没有劳动合同农民工也和包工头没有劳动合同,现在拖欠工资可以告公司。但包工头要承担主责任。要确认你是否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即是否工伤,如不属于工伤可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
我在工地受伤治疗出院后,包工头说公司不愿作工伤认定!!我该怎么维权!人在浙江瑞安! 根据劳保部出台的《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期限内提出的(大多数情况),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直接向劳保部门提出。对方
我跟私人包工头在建筑工地上受伤,能不能评工伤 工人跟着包工头在建筑工地干活,因为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
我老公干活儿摔伤了,包工头叫救护车抢救。住院签字是我,那么这样起诉包工头有影响吗 不影响你起诉。属于提供劳务受伤害赔偿责任。具体处理办法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相关罪名库
非法采矿罪的认定 一、与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区分本罪与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两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客观特征上。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在无证情况下实施的非法采矿,或者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或者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采矿的特...
盗窃罪的认定 盗窃的公私财产不仅包括有形货币、金银首饰等财产,还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财产。对偷窃自己家财产或近亲的财物,一般可以不认定为犯罪;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和在社会上作案的要区分。被盗物品的价格应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
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 一、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办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贪污罪的认定标准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 一、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所以要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非法拘禁的性质。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