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年底房产交易旺季,不少购房者期盼在此期间选购到心仪的住房,然而,“买的没有卖的精”,一些开发商、房产中介等卖家利用自身资源信息优势,为购房者设置了多个“陷阱”。报道称有专家表示,3D模型、平面图中的“提示说明”不能作为免责依据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开发商展示3D模型、平面图以及销售人员介绍情况时,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将房屋具体情况进行真实全面的展示,从而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并且签合同的重要条款与之前承诺的房屋情况不一致,开发商并未做提醒、说明及解释。如果房企故意隐瞒所售房屋真实信息,通过不实信息诱使消费者做出购买房屋的决定,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希望房企都能够遵守相关的规定,做到诚信经营! 原问题:《房企虚假宣传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2022-05-19 1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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