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你不想去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你满2年不满2.5年的工龄支付你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或者以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在你今年2月份合同到期后仍然工作而单位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单位应当支付你从合同到期后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或者离职前一天期间的双倍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原问题:《公司搬迁我不想去有补偿吗?》
2022-11-07 07: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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