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提前3天向厂方提出辞工,应该可以在3天后收到你的工资。如果厂方拒绝结清你的工资的话,那你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向厂方施加压力,应该没有问题的。 原问题:《工资问题请各位帮忙》
2022-12-04 09: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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