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周有一天休息时间,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就属于合法的。2,如果一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的,超过部分公司应当支付加班费。3,《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原问题:《每周六都上班,但是公司从没给过加班费,能告公司吗?》
2022-12-04 09: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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