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公司为了避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采取这个办法。只要对外法人不同,A和B在法律意义上讲,就是两个独立的公司,没有任何关系,B公司凭什么要将你A公司的工龄算入啊!就算到了劳动仲裁那里,按照这种说法,你也是很难拿到合理的补偿的。咱们先分析一下,A公司为什么要将你转入B公司,是不是为了既能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又可支付很少的赔偿?如果是这样,那你干脆就不同意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非要和你解除,你就直接在A公司要经济补偿不就完事了吗?如果他不是这个目的,你可以和B公司签订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在劳动合同时间上要求从你入职A公司的时间算起,这样等于就是换了一个公司名称,劳动合同其他内容没有改变,如果你公司不同意这样,证明他们确实有不良想法,哈哈,如果很痛快的答应了,证明确实有实际原因才与你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 原问题:《我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现A公司让我终止合同,签往B公司,B公司实际和A公司是一个老板,但是对》
2022-12-04 22: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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