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修改一下好了 民法通则难道月长石记错了?存放保管追诉期是1年? 标准答案肯定是对的 因为先前说过了,追诉期计算,是以最后一次举证主张权利开始 12月1日,甲已经主张过其权利,故而时间应当是11月30日开始计算,而不是6月1日丢失时候5月31日计算 补充:本案乙认为追诉期是从去年5月31日开始计算,故而到本年7月时候,已经超过追诉期。而本案追诉期实际是2000年11月30日到2001年7月14日,未超过1年故而有效。 还是题目的文字游戏而已,本题是问:到2001年7月15日有没有过追诉期,而不是问本案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如果这样理解就不难判断了 原问题:《诉讼时效应该到什么时候止?》
2022-11-10 17:07:31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