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偿还有顺序,登记优先、在前优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原问题:《有人问我借100万,房子二压给我,一压给银行,到期不还我可以走法律程序拍卖他的房子吗》
2022-11-11 10:15:37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