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一财产上存在两个抵押权,抵押权都已经登记的情况下,拍卖所得的价款,按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2、抵押权的顺序是法定的,不论在先抵押权人有没有起诉,都不影响其优先获得清偿的权利。《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原问题:《房产二抵,在一抵未逾期情况下,二抵债权人能否起诉拍卖》
2022-05-22 08: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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