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在举证期内,书面提出增加仲裁请求。 仲裁委会在收到申请人增加仲裁请求,会从新给对方答辩期,那么可能会推迟开庭时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原问题:《我要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如何办理劳动仲裁》
2022-11-12 00: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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