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法》中的“市场”是我国实行的市场经济中的市场,而不是学校范围内的“市场”,学校禁止学生外出购物,其目的是从本校的利益出发,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特别是现在学校搞所谓的封闭式管理,无非是为了学校内部食堂、小卖部...的利益,将所得的收益作为教师的福利或某些承包人的个人的钱包。 原问题:《请问学校只有1个食堂1个小店而且不让出校买东西是否违反了
2022-12-06 05: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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