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的行为是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遵守,劳动仲裁也不会支持员工的不合理诉求的。此问题的描述有关的信息不全,但如果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你可以依据第三十九条(二)解除劳动者的合同而不用支付赔偿。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如下: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原问题:《劳动者签了合同没去上班要赔偿吗》
2022-11-12 07:44:37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