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有效地,但是!房产抵押要到政府机关登记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已经做了登记,即使比你签合同晚也是人家优先受偿!
2.基于第一条,时间最宝贵!合同和欠条有效,借款到期或者人已经消失-即他不或者不能履行债务,你的债权得不到保证,可以起诉并且一定要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查封他的房产和公司财产(归他个人所有的)。
3.这样你起诉和查封在先可以优先于其他跟你一样未登记的人拿到钱,但是不能对抗已经合法登记的人--一般银行贷款抵押都会是登记的-注意考察该查封哪个房产。 原问题:《某人在2009年10月1日借我800万人民币,他以他产下的公司和两套房子作为抵押,都有合同,但是没有经过法律公正,而他由于欠款太多,现在已经逃到国外,请问我手里有欠条和合同可以收回他名下的不动产吗?》
2022-12-07 0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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