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每个人伤情不同,恢复状况不同,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是原则性规定为“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原问题:《工伤认定书拿到了要等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做鉴定吗?》
2022-05-23 1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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