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 09年10月20号上班时出了工伤,经放内植物治疗后,于10年12月8号工伤鉴定为九级,本人不服于10年12月30号再次鉴定,因在工伤停工留薪水工资给的不合法,且没有交社会保险金,所以想用法律解决,特问下,企业员工工伤治疗结束且工伤鉴定过,没有来公司上班会付什么法律责任?就是在我工伤鉴定过后,公司也一直没叫我上班,公司也没说上班的事,现在我也没要求上班,只是等二次鉴定结果,再决定起诉,像我这样到时上法院,被告会以我矿工处理吗?如果矿工处理怎么样?不要复制我看不懂……谢! 原问题:《工伤终止治疗的法律责任》
2022-05-24 07: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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