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若您不同意离婚的,则可以选择不同意离婚,不予理会对方提出离婚的要求;若您的确想离婚的,那么可以双方协商离婚或你们其中一方去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通过登记确立夫妻关系之后,如果其中一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的,那么另一方必须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根据您的情况,您还是要先考虑下是否要和他离婚。若想离的,那么要想好双方的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未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情况下跟随母亲生活,由母亲抚养,父亲承担抚养费);若不想离的,您不予理会就行,即便他去法院诉讼,法院第一次基本上都不会认可当事人的离婚要求,都是调解和好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原问题:《生完孩子半年,男方要求离婚,女方是否可以上诉》
2022-12-22 0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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