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你提出辞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履行期内员工自动提出离职申请的,公司不给予补偿。也就是说你连一个月的补偿也拿不到。所以第一点你不能提出辞职。第二,你4月1、2号请假,有没有请假条,或者证明你请假的东西。好吧,即使没有,即使是旷工2天,绝对不构成单位对你即时解除的理由。所以,单位要是即时解雇你,那么他要给你一个月的赔偿。第三,单位要把你调去北京是否有书面的东西?辞退你是否有书面的东西?如果都没有,那你现在还是他的员工,单位有义务发给你工资。综上,你可以请求劳动仲裁。请求分两种情况:1.维持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工资要照发;2.要求单位给补偿一个月工资,并且给付直到你提出起诉之日的工资,然后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原问题:《公司突然电话辞退我,我是正式员工(已过试用期),给的补偿不足半月薪水,不肯开辞退书,大家说如何处理》
2023-01-06 09:12:25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