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该案例而言,男方想离婚,而女方拒绝配合。那么,男方只有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其次,由于该案例中的女方不想离婚,那么男方应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尽量作通女方的工作,争取女方能够接受。但是,可以明确的说明一点,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不是女方以死相威胁,就能够干扰法院的判决的。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原问题:《男方想离婚女方拿死威胁,这个会不会受到保护》
2022-05-16 0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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