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首先,延期审理是法院作出的决定,多长时间不是由被告申请的,是法院
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你们可以去法院问一下,因为延期审理大多数都是可以
确定开庭时间的。不然就是中止审理了。
所以,你们有权要求法院告知开庭的时间。
希望对你有帮助 原问题:《被告请求延期开庭最长时间为多久?》
2022-05-16 12: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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