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找到被告。那么可以将被告的新联系地址告知法官,此种情形下可以不缴纳公告费用。法院之所以要求你缴纳三百多元的公告费用,是因为他们认为被告已经下落不明,致使无法实现起诉书和传票的送达,那么如果联系不上被告,确实需要交纳公告费用的。在公告后,需要有3个月作用的等待期,之后就可以开庭即便到时候被告仍然不到,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在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可以进行下一步,申请强制执行。 原问题:《朋友借钱五千元不还已经起诉了,被告已经不在当地,法院要求支付三百块登公告,这样能要回欠款吗?我一》
2022-12-23 02: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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