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你只是承租人(使用人),没有房屋所有权,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只能给所有权人。房子产权是学校的,这部分补偿款就只能给学校
但是并非使用人(承租人)就没有任何权利,法规也有规定。如果拆迁后还建房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332643933屋的的话,你作为使用人可以继续租住,当然产权(所有权)和现在一样都不是属于你的。还有,在躲迁期内,也就是说旧房拆除后,安置房竣工入住前的这段时间内,拆迁人应为你提供周转房或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但是安置补助费要远远少于房屋的补偿款。如果不继续租住,解除租赁关系的话,产权人是应当支付一定补偿的,但这数额也是非常少的。
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给予使用人一定优惠政策,对使用人进行适当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对于你的自建房屋部分,如果是未经规划批准的自建房,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
《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依据《城市规划法》及地方城市规划实施条例规定处理。
《城市规划法》实施前违法建筑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
规划法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的。按照规定,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如果不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但又没有获得产权证,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给予适当补偿,是大大低于合法产权房屋补偿的。因为合法产权房屋拆迁的补偿价格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和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不会有太大出入。 原问题:《关于学校老师的房屋拆迁有补偿么》
2022-05-17 13: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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