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此外,法律规定,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所以,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来看,检察院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补充:不排除公安机关在撤案后重新立案的可能性。当然,根据法律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的可达7个月。但这类案件一般都必须是案情非常复杂和重大的案件,一般的交通肇事案不可能要那么长时间的。也许认定的事实没有变化,但是有新的证据呢。 原问题:《检察院公诉案件受理合法吗??》
2022-11-22 21: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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