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起诉在哪里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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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次阅读 2024-07-05 14:57:00

  薛想和丈夫因为工作原因常年分居,感情早就淡了。最近,他们也通过电话决定离婚。然而,对于财产分割,他们仍然无法谈判。后来,薛想决定起诉,但现在她在不同的地方,所以她想知道如何打这场官司如何在不同的地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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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诉讼程序

  众所周知,离婚诉讼是比较麻烦的,但如果事先知道这些程序,麻烦会不会少很多?我们的离婚诉讼程序分为三个步骤:(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方向人民法院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人是原告,起诉人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2)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做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再次调解,调解不成后,即可宣判。人民法院宣判将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出判决书。离异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提起二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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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离婚诉讼是否需要本人出面

  协议离婚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处理,但在诉讼离婚中不一定是这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诉讼离婚中,《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出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此处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最好保证能自己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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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离婚程序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审理

      1.夫妻双方同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共同居住的县或区基层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均为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团级以上单位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取消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者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对异地离婚诉讼在哪里打官司的回答,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关注询律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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