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企业经理、厂(矿)长进行国家统考的实施方案

首页 > 法律条文 > 文章
193次阅读 2024-10-04 15:40:20
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企业经理、厂(矿)长进行国家统考的实施方案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考委发〔1983〕1号)
国务院决定对企业经理、厂(矿)长进行国家考试。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这项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试目的:促进干部学习,提高干部素质,从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这也是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方法,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
二、考试对象:国营工业(含军工)企业的正副经理、厂(矿)长;商业系统县局、县公司以上企业;粮食系统县局以上企业;供销系统县公司、县联社以上企业;外贸、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运、海运、邮电和基建系统县团级及其以上企业的正副经理(局、处长)。大型企业超过五十五岁,中、小型企业超过五十岁的正副经理、厂(矿)长免试。集体企业的正副经理、厂(矿)长的考试,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考试内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企业管理基本知识。试题着重于考察企业经理、厂(矿)长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方法:由经济管理干部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标准。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实施。有关各项考务的具体细则,由经济管理干部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五、考试步骤:首先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主要是编写好复习大纲和确定学习文件、资料。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编辑《三中全会以来经济政策文献选编》,并编写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复习大纲。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编写工业企业管理基本知识复习大纲,编写《工业企业管理纲要》,并编辑《工业企业管理文件选编》。国家经委组织编写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一书作为学习的参考资料。商业、外贸、基建、邮电、交通和铁道运输企业管理复习大纲另行组织编写。复习大纲和学习书目由《企业管理》杂志和《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发表,供应试干部学习、复习之用。
今年十一月,在北京、沈阳、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十个工业城市,各选择一批领导班子已调整完毕的大、中型企业正副经理、厂(矿)长进行摸底测验(每个企业一人),以了解企业领导干部实际水平,更好地组织培训,出好统考试题,并为正式考试积累经验。摸底测验结果,仅供命题小组参考,不公布,不入档。
正式考试原则上分四批在已经整顿完毕的企业中进行。第一批考五千个大、中型企业的经理、厂(矿)长,考试时间为一九八四年六月。第二、三、四批考大、中型企业的副经理、副厂(矿)长和小型企业的正副经理、正副厂(矿)长,考试时间分别为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九八五年六月、一九八五年十二月。
六、考试成绩评定:考试结束后,由省、市、自治区考试领导小组组织本地区大专院校、干部院校和有关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根据统一的评卷标准进行评卷判分。成绩合格者,由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发给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限期补考。考试成绩存入干部档案,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
七、把考试和培训结合起来,加强干部培训工作。今年下半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考试复习大纲,采取脱产办班、专题辅导、组织自学等形式组织应试干部学习,各级干部院校(干训班)应以主要力量组织应试干部学习。组织应试干部学习按隶属关系安排,中央所属企业由国务院有关经济部门组织培训,省、地(市)、县属企业分别由省、地(市)、县经委和有关厅局组织培训。
为了解决干部院校教师力量和培训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为经理、厂(矿)长自学提供方便条件,国家经委举办一期试点班,并录制磁带,供各干部院校转录。
考试结束后,要根据考试结果,有针对性地进一步组织企业领导干部系统学习现代化管理知识。
八、安排好生活。考试期间对应试干部的生活要妥善安排,要有适当的休息场所,要配备医务人员到考场和住所服务,要办好伙食。
九、经费。全国统考必须贯彻勤俭节约原则。所需经费,由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市、自治区考试领导小组分别编造预算,报请财政部和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予以解决。编写复习大纲、命题、印刷试卷、考试合格证和有关统计表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解决,租用考场、监考教师和评卷教师补贴等费用由地方财政解决。应试干部在外地考试的按出差办理,由原单位报销。
十、组织领导。成立经济管理干部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商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林业部、水利电力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地质矿产部、冶金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核工业部、航空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兵器工业部、航天工业部、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劳动人事部、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的负责同志组成,其成员和主任、副主任委员已经国务院批准,并已转发。
考试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国家对经济管理干部统考的方针政策和实施方案,组织制订考试复习大纲和统一的评卷标准,研究解决考试中的有关问题。国家经委经济干部教育局为其办事机构。各省、市、自治区成立经济管理干部考试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考试和评卷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区经委教育处承担。省、市、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考试领导小组应将干部对考试的反映,复习、考试情况,考试成绩统计及其经验教训等,及时报告经济管理干部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
对企业经理、厂(矿)长进行国家统考在我们国家还是第一次,一些同志对统考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我们也缺乏组织考试的经验。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统考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应试同志的政治思想工作,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和学习,及时研究解决统考中存在的问题,并注意总结经验,把这次统考工作搞好。
收藏

评论

舊人涼心

转发了

1小时

相濡以沫ゝ

转发了

10天前

怀念你的气味

转发了

半年前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相关罪名库
贪污罪的概念_贪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概念_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情况或是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 ,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方式。
非法采矿罪的概念_非法采矿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本罪指违反规定,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自开采,进入到国家规划矿区、对有着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开采的,私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终止开采后拒不终止,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对矿...
妨碍公务罪的概念_妨碍公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是正在依法执...
非法采矿罪的法律内容_非法采矿罪的处罚 一、非法采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相关咨询
企业对员工迟到早退,根据公司的员工手册可以进行罚款吗 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罚款是一种常见管理手段,尤其对员工的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很多企业均采取“一罚了之”的简单粗暴的做法。但根据按目前国家法律规定,员工上下班迟早早退,除非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进行罚款的,但可以给予警告
请问国家为什么对山区不进行搬迁 传销这东西,响应了邓同学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念,成功的让大部分人更加贫穷,对地方经济的增长有促进作用,通过欺骗的手段成功的将沿海城市人口转移至中西部地区,这乃是响应国策的。而且传销的成功,更是有利于某些掌权高层对某些黑钱的漂白处理 原问
关于煤炭采掘矿被侵犯 不是这样的。请不要害怕。必须具备一定的情节,导致一定的后果,并且经责令停止开采而拒不执行的,才构成非法采矿罪。这个一般是需要煤监局和国土资源部门来立案调查的。一般情况下,就算发现你非法采矿也不过就是责令停止,然后罚点钱了事。现实生活中其实,
您好,请问企业总经理助理算高管吗? 这要看具体情况,一般的小企业里,总经理助理并不算;但是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里,这是个很高的职位。但是在外企里,并不算,因为毕竟只是个助理的头衔。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原问题:《董事长助理可以列入高级管理人员吗》
你好!劳烦问一下,疫情期间国家对企业有什么实质性的优惠政策’ 1,国企的优惠最少,因为本来就是国家的财产优惠与否都一样了,但对职工有一定的奖励,为了调动积极性2,对外企,主要在税收上,政策上有一定的优惠,还有根据国际条约给予其他国家的一些优惠,参照外资企业法3,对于私企,主要是各个地方为了招商引资,扩
热门推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