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12月31日,河北衡水。一中学老师网课要求学生投屏聊天记录,并拍照记录。学生好友林同学表示,快下课时老师强行命令多位学生利用投屏功能,将微信聊天记录展示在全班面前并命令学生翻阅。全程未征求学生意见,侵犯了个人隐私权,觉得非常气愤。对此,拍客多次联系校方,皆未得到回应。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法律分析
处理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的方法如下:
权利人在隐私权受到侵害后,有权要求被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权利人的财产因此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老师网课后要求学生投屏聊天记录,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怎么处理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