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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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次阅读 2024-07-05 11:47:17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任务的落实,确保“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有关基层中医药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8号)的要求,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工作。现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方案》(附件1)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细则(基本版)》(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督查评估工作。
附件:1.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方案
2.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细则(基本版)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4年6月16日
附件1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方案
为做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督查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督查评估方案。
一、督查评估目的
深入了解提升工程实施以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推动提升工程实施,确保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有关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下同)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督查评估内容和依据
(一)督查评估内容。督查评估各地对《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提升工程组织实施情况,5项具体指标、9项主要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执行情况。
(二)督查评估依据。《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细则(基本版)》(附件2,以下简称《督查评估细则》)。各省(区、市)要依据《督查评估细则》制定本省(区、市)督查评估实施细则,确定各项评估指标的评分标准。
三、督查评估对象
地方各级政府的卫生计生、中医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县级中医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中医药人员。
四、督查评估原则
(一)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市、区)负责自评;市(地)负责督查评估各县(市、区);省(区、市)负责督查评估各市(地)。
(二)点面结合的原则。市级督查评估覆盖辖区内所有县(市、区),督查评估每个县(市、区)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省级督查评估覆盖辖区内所有市(地),督查评估每个市(地)部分县(市、区)提升工程实施情况。
(三)以评促建的原则。坚持评估与督导相结合,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督查评估方法
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访谈、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观察、技术考核、问卷调查、专家讨论等。
六、督查评估组织
督查评估工作由各级政府的卫生计生、中医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七、督查评估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市县级督查评估(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县(市、区)组织开展自评后,市(地)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评估,形成市级督查评估报告,报送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二)省级督查评估(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省(区、市)对各市(地)进行督查评估,形成省级督查评估报告,报送国家中医药局。
根据省级督查评估情况,国家中医药局将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适时对部分省(区、市)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督查评估结论和结果运用
(一)督查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总分为1000分,900分以上(含900分)且至少完成14项重点指标,为优秀;750-900分(含750分)且至少完成10项重点指标,为良好;600-750分(含600分)且至少完成6项重点指标,为一般;600分以下,为较差。
(二)督查评估结果运用。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将对各省(区、市)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各地也要将督查评估结果作为提升工程奖惩的重要依据。
九、督查评估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督查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强化部门配合;要将督查评估作为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省级督查评估至少要覆盖每个市(地)30%的县(市、区)(对于县(市、区)总数少于10个的市(地),至少要督查评估3个县(市、区)),兼顾好、中、差地区。各地可结合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同步开展督查评估。
(三)各地要把督查评估与基层调研相结合,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切实反映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及困难问题。
(四)要严格遵守督查评估有关工作要求和纪律,厉行节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督查评估工作效率。
附件2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细则(基本版)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
★1、各地区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提升工程组织领导机构。
30
1、查阅文件
资料。
2、访谈政府
和有关部门领导。
2、制定本地区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或方案。
20
3、召开会议对本地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或者层层签订《目标承诺书》。
20
★4、本地区有专项经费用于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30
5、 本地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执行情况。
20
★6、对本地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督查。
30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7、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本类机构总数的比例。(本地区机构占比)
35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人员考核。
8、按照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本地区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
20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本地区中医类别医师占比)
30
★10、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11、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本地区机构建设率)
20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人员考核。
★12、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三、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13、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占本类机构总数的比例。(本地区机构占比)
35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人员考核。
14、按照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本地区机构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
20
★15、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本地区中医类别医师占比)
30
★16、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17、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本地区机构建设率)
20
★18、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19、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占本类机构总数的比例。(本地区机构占比)
35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人员考核。
★20、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21、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本地区机构配备率)
10
22、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10
五、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3、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占本类机构总数的比例。(本地区机构占比)
35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人员考核。
★24、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30
25、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本地区机构配备率)
10
26、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本地区机构达标率)
10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六、服务量逐年上升。
★2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一定比例,并在“十二五”期间有明显上升。(本地区服务量占比)
30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七、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28、开展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条件建设。(本地区建设医院数)
20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29、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并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互联互通。(本地区建设医院数)
10
3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本地区达标率)
20
31、加强尚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县(市、区)综合医院中医部(科)中药房建设。(本地区建设医院数)
10
八、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工作。
32、县级中医医院和城市大中型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本地区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设置率)
20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3、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本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县数)
10
34、所有县(市、区)建有1个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并纳入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网络,具备远程会诊和远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功能。(本地区建设并入网的基地数)
20
九、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
35、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开展市(地)数)
10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6、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本地区人员占比)
20
37、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的比例。(本地区人员占比)
20
38、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本地区任务落实情况)
10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十、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
39、参合县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本地区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的参合县占比)
20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访谈。
40、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20
41、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服务。(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十一、在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
42、所有县(市、区)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本地区按要求执行的县(市)占比)
20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访谈。
十二、鼓励社会力量在基
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43、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的政策措施。(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访谈。
44、鼓励有条件的基层药品连锁企业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政策措施。(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45、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十三、加强基层中药监督管理。
46、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的政策措施。(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访谈。
47、组织开展中药质量监管专项行动,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中成药采购行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中药饮片、中成药供货单位的资质审核,严禁从中药材专业市场等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处采购中药饮片、中成药,严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采购和使用假劣中药。(本地区的具体举措)
10
督查评估指标
分值
督查评估方法
十四、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48、采取发放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0%以上的行政村。(本地区覆盖率)
10
1、查阅文件
资料。
2、实地考察。
3、访谈。
4、问卷调查。
49、采取发放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5%以上的社区。(本地区覆盖率)
10
50、采取多种形式将中医药文化知识送进家庭,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0%以上的家庭。(本地区覆盖率)
10
注: 1.本《督查评估细则(基本版)》供各省(区、市)制定本地区《督查评估实施细则》时使用,评分标准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2.评估指标中标注“★”号的为重点指标。
3.评估指标7、13、19、23中所提“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是指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按照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4.评估指标12、18、22、26中所提“预防保健服务”,是指中医药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服务。
5.评估指标27中所提“中医药服务量”,是指中医门诊总量,包括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等)处方量和中医非药物治疗量。
6.不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县(市、区)相关指标的赋分,以及“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等实施责任主体不在接受督查地区的非强制性指标的赋分,可采取转换法核定分数。如,某地区不需评估的指标总分值为300分,其最后得分为:1000×其他指标的评估得分/(1000-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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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凤舞天涯

摒弃牧师管理道士的思路,西医药知识管理中医药的方法,不要做消灭中医的先锋队[祈祷][祈祷]

10分钟前

怪咖女友

附子有热有大毒,但是煮过一定时间后就没有毒性了,而保留了热性可以治病。因此中药的毒有毒性,西药的毒就是毒!懂得点赞。[灵光一闪]

1小时

俄素迩相公 ﹌.

中医重在辩症诊断,传承经典精准用药。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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