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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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次阅读 2024-07-04 19:12:09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
(同政办发[2015]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精神,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家庭农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意义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在当前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农业种养水平普遍提高的新形势下,推进家庭农场发展,不仅具有良好基础和条件,而且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地实践证明,发展家庭农场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利于催生农业社会化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摆上重要位置,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各类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积极探索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创新家庭农场经营机制,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提升我市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再创大同农业发展新优势。
(二)任务目标。到“十三五”末培育形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家庭农场,全市家庭农场总数达3000家以上,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6%以上,努力形成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配合、互促共进的局面,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气候条件、产业优势和农业生产传统,加强引导,科学规划,积极发展切合当地实际、体现地域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家庭农场。
2、坚持适度规模的原则。家庭农场要充分利用土地、劳力、技术、设施、资本、管理等要素,注重实际,讲求实效,合理确定生产规模,科学安排种养布局,努力实现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农业经营效益同步提高。
3、坚持规范有序。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有序吸纳流转土地,严格标准认定,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农场生产经营行为,不搞行政干预,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三、规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农场,应依法予以注册登记。
(一)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是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地农户;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二)以家庭承包和流转土地为主要经营载体。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在乡镇农经部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
(三)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
1、从事粮食生产的,小麦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玉米、杂粮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
2、从事露地蔬菜、瓜果、油料、药材等生产的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
3、从事设施农业的建筑面积达到10亩以上。
4、从事水果业的种植面积达到20亩以上。
5、从事干果业的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
6、从事养殖业的,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羊年出栏3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1万只以上,肉禽年出栏5万只以上。
7、从事种养结合的综合型家庭农场饲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
(四)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大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 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积极提供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农民将土地依法、自愿、有偿、平稳地向一般农户和专业大户流转,支持其创办家庭农场。
(二)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家庭农场给予扶持,对具有一定规模、运行规范且从事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给予重点扶持。要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定额奖励等形式,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实行标准化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对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期间的家庭农场由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核查一次。积极探索和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蔬菜大棚抵押等贷款模式,着力解决家庭农场贷款难、启动资金缺乏等问题。
(三)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点之一,用3 年左右的时间,依托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项目加强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针对家庭农场的各类公益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鼓励引导大学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投资创办家庭农场,增强农场发展后劲。积极推荐优秀家庭农场经营者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和评先树优候选对象,激发和调动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积极性。
(四)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制定示范家庭农场建设标准,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经营规模大、品牌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家庭农场,并给予一定奖励支持,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完善推进机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农业部门是家庭农场的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家庭农场的认定报备和统计制度,健全家庭农场名录库和分类档案,对家庭农场实施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建立丧失认定条件的家庭农场的退出机制。工商部门要完善家庭农场登记注册的具体程序规范,引导家庭农场创建农产品商标品牌,并建立与农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新闻媒体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广泛宣传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科技、财政、国土、商务、金融、税务、保险、电力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对家庭农场的管理、指导和服务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扶持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纠正并依法查处侵害家庭农场自主经营等合法权益,向家庭农场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支持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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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XD.扬

厉害

5天前

-别回头

厉害

5天前

霸占着你

错别字一个扣多少钱

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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