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大家知道《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方式?和询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一、是否可以抵押
根据《民法典》可知:
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综上所述可知,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则可以抵押。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方式
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以下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在线关注咨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