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
(并政办发[2016]86号 2016年12月22日)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山西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我市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学校办学特色化、教育教学信息化、教育质量优质化、各类教育体系化、面向世界国际化,有效促进了教育公平,全面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教育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确保教育发展增长需求。教育投入大幅提高,全市2015年教育投入81.07亿元(其中,财政性投入65.84亿元),比2010年教育投入的47.7亿元(其中,财政性投入38.02亿元)增长了69.96%。实施“百校兴学工程”、“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工程,投入资金45.07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近150万平方米,项目学校达到590所,基本消除了D级危房,全面改善了办学条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比例达到97%,比规划目标(2015年达到85%)提前一年并超额完成。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建成太原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太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实施基于云计算的、覆盖全市学校的城域网提升改造工程,全市已有721所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接入互联网,带宽从4M到50M,接入率达到86.2%;多媒体教室10510个;师机比达到1.2:1;生机比达到13:1。城域网接入学校和单位总数达235所。全市中小学多媒体教室覆盖率达89.1%,“两通”(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完成率达100%。
(二)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1.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150所公办幼儿园,全市现有640所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54%,比2010年提高了5.54%;公办园在园幼儿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67%,星级幼儿园达标率78%。35所公办早教试点园和100个早教服务社区开展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
2.义务教育。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全市小学校由2010年的607所调整为2015年的416所,全市初级中学校由2010年的142所调整为2015年的130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46%;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到99.2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
3.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数占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数72.53%。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每年3万余名学生受益;组成3个职业教育集团。
4.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优化发展,创建省级示范校,实现专升本跨越,扎实开展学科建设。太原大学新校区2011年投入使用,2013年正式升格为全日制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太原学院。太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成为省级示范校。
5.继续教育。接受社区教育的居民占全市居民70.82%,创建学习型社区(村)1000个,从业职前培训率达到100%,劳动力转移培训42.03%,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率53.74%。打造“十分钟全民终身学习圈”,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连续九年荣获全国优秀城市组织奖。
6.特殊教育。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6所,不足30万人口的县(市、区)设立特教班或安排随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在校学生共有1202人,占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的98%以上;太原市盲童学校、太原市聋人学校继续开展高中阶段教育。
7.民办教育。全市共有民办学历学校64所,在校学生82598人。民办学历学校在规范中发展,民办初中、高中的学生数分别占到全市初、高中学生总数的29.45%与31.36%;打造了15所五星级和22所四星级培训学校、2所五星级和4所四星级培训学校教学区,形成了一批品牌培训学校。
(三)教育质量持续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市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构建德育工作“六化”(养成教育精细化、班主任管理职级化、班会课程化、活动自主化、心育规范化和家校互动化)体系,推进德育工作向实效、规范、科学方向发展。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出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起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科研兴校意识加强,市级规划课题共立项1935项,比“十一五”的251项翻了三番。推进课堂改革,全市有60%的学校构建出符合校情学情的新课堂教学模式。推行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达95%、优秀率达30%。教学质量大面积提高,2015年中考,全市高分段考生(600分以上)分布在80%的学校,中考体育考试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高考成绩持续提高,2015年高考文理二本达线人数(不含特长生)超万人,与2008年(5949人)比较,翻了一番,一本、二本达线率均在全省领先。
(四)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46857人,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100%,高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4.2%。
建立以教学课题研究、教育信息化为载体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和开放培训、研修培训、校本培训三位一体教师培训格局。实行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骨干教师培训。五年来,全市共评出山西省学科带头人82名、骨干教师152名、山西省名师培养对象78名,太原市学科带头人143名、骨干教师467名、教学名师197名;完成“国培计划”14102人次,顶岗置换195人,新教师岗前培训1635人,继续教育全员培训155000人次,教育技术初、高级能力培训31000人,赴外培训1228人;健全教研机构,各县(市、区)教研室全部通过省市两级标准化教研室达标验收;建立“以赛促训,德能双升”长效机制,全市教师全员参与,形成成长杯、敬业杯、升华杯“三杯”循环赛的培训模式;建立首批中、小学学科教学提高与示范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对教学名师实行梯级管理,构建名师专业发展阶梯攀升机制,现在职山西省特级教师95人,评选出首批太原市特级教师30人,10人评审为山西省首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近三年来投资百万元,用于校长挂职锻炼培养与集中培训,每年投资10万元免费培训全市农村校长。实施了“名校长”培养工程,确认全市中小学首批“名校长”18名;制定了太原市义务教育阶段校长交流实施意见,203名校长在地区间、校际间进行了交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教育公平全面促进
“十二五”期间,积极回应群众期盼,重点抓均衡、抓普惠、抓资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大幼儿园招生、小学招生、初中招生和中考制度改革力度,“择校热”明显缓解,老百姓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提前一年并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强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合作,2014年底“联盟校”试点学校扩大至183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泽区等6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加大中考招收定向生政策的改革力度,2015年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初中的比例保持在60%。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全面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受随迁子女人数从2010年的68825人增加到2015年的114317人,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向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向农村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努力让所有学生都能有平等受教育机会,教育公平得到有效保证。
“十二五”期间,太原教育事业获得长足发展,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差距较大;教育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理顺,教育结构需要加大调整的力度;学校建设布局滞后于城市建设的发展;职业教育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管理水平、教学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十三五”总体思路、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在教育价值追求上,从主要满足升学需求向培养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转变;在教育体系建构上,从建设完整的学历教育体系向适应城市化进程与学习型社会要求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转变;在教育发展重点上,从大规模的改善办学条件即硬件建设为主向以提高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水平为主的内涵发展即软件建设上转变;在教育管理体制上,从政府直接管理为主向管、办、评分离,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转变;在教育发展环境上,从学校内部相对封闭运行向争取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建设良好的教育发展生态环境转变。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基本要求,主动适应并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动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方式,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成长。
(三)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到2020年,将我市建设成为一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质量与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学习机会公平多样,学习资源丰富共享的学习型城市,让每个孩子都可就近入学,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教育,让每个市民都有继续教育机会。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在全国中西部省会城市中位于前列。
1.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基本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整体提升保教质量。到2020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6%;全市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比例提高到90%,在园幼儿比例提高到90%;民办幼儿园教养质量逐步提高;无证幼儿园得到有效治理。
2.均衡优质发展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10县(市、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管理水平现代化。新改扩建中小学200所,新增优质学位20000个,保障适龄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优质资源总量持续扩大,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基本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充分满足社会需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
4.基本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教普教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利于我市经济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5.全面深化发展继续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培训率达到80%,职工教育培训率达到85%,社区教育参与率达到80%。
6.规范有序发展民办教育。民办学校实施标准化建设。公办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完成规范与转制任务。净化民办教育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7.显著提升特殊教育水平。3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全面建成县级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残疾儿童少年档案实名登记率达100%、受教育比例达95%。学前阶段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基本满足需求。
8.全面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全面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以自主学习、泛在学习、便捷服务和信息公开为特征的信息化教育新常态基本形成,现代化教育基础更加扎实。
三、“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重点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县(市、区)及学校职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重点任务,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渗透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统筹推进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建设,以实践体验为基本途径,以学科渗透为基本依托,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道德体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全力落实德育“六化”工作。创新德育实施途径,全面落实养成教育精细化、班主任管理职级化、班会课程化、学生道德实践体验活动自主化、心育规范化和家校互动化的德育“六化”工作,实施德育“六化”质量标准评估体系,提升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推进学生品德素质评价改革,发挥评价育人功能。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公益报告会和咨询服务,以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效能。
3.重视体育、美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大力推进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建立健全校园足球三级联赛体制。加强学校美育工作,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建立标准化心理辅导与咨询室,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心理辅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劳动教育,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创建一批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立足校情学情,建设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
(二)以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为重点,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1.强化政府职能,继续扩大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强化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继续增加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每年从财政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对列入城中村改造规划中的新、改、扩建幼儿园予以重点支持,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及管理,“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创新管理机制,确保专项行动计划有效落实。建立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社会参与监督的动态管理与督导机制和强区帮弱区、大园帮小园的帮扶机制。完善公办幼儿园编制管理和核编补充机制,确保学前教育专项行动计划有效落实。探索保育新途径,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积极探索“家庭托管服务点”新模式,研制审批标准,在保证幼儿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家长就近委托看护儿童的需求,努力推动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与人民群众入园需求相协调。
3.科学提高保教质量,切实扭转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学实施3-6岁儿童学前教育,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在全省率先基本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三)以现代化学校标准建设为载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适应我市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大力推进新建居民住宅区中小学配套建设和老城区中小学改造提升工作,统筹规划城中村改造中的中小学建设,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密集地区中小学建设。所有新、改、扩建的学校按照现代化学校标准建设。
2.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支持力度,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建立城乡学校一体化帮扶机制,推动城区对县区、城市学校对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的教育合作共建,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校长轮岗和教师交流制度,努力做到教师和校长交流常态化、制度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体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品质。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义务教育创优提质工程,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品质提升指标体系,总体提升学校科学管理水平。以创建特色学校为平台,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减负”机制,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切实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4.加强农村学校建设。加大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足额稳定的教师补充机制,师资配备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继续完善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送教下乡与“帮教扶贫”制度,努力促进农村学校教师专业成长。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名额分配上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及教师培训等专项投入。按照国家要求,积极落实提高农村边远地区小学特别是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四)以高考制度改革为契机,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元发展
1.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深入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创新项目建设工程,鼓励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办学实际,形成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模式,满足不同学生发展需求。
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开展百项特色校本教材评选建设工作,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在国家规定课时内校本课程得到有效落实。所有高中学校100%开出实验课程,实验室设备得到全面更新。在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开展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研究和试验,建设1-2所国内领先的技术实验室。完善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2.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适应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重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组织形式等,逐步推进“选课制”、“走班制”。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可操作性举措。
(五)以职业教育达标升级为中心,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实现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落实中职教育免费全覆盖,实现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初步建立起办学条件全面达标,规模、结构更加适宜,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趋于合理,师资结构整体优化,办学水平明显提高,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大力建设太原市职业教育园区。规划建设太原市职业教育园区,将我市现有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设置相近、优势资源互补和打破原有学校建制的原则进行全方位整合,分批分类进入太原市职业教育园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资源统筹,优势互补,实现职业教育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3.稳步发展和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积极探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立足内涵发展,加强专业建设,打造精品课程,做强优势专业,建成省级以上重点专业15个,骨干专业实训基地15个,“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加快太原学院续建,积极推进太原幼儿师范学校和太原市卫生学校升格为高职院校工作。
(六)以社区教育为依托,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1.全面推进继续教育发展。按照《太原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落实专项资金。创造条件,加快太原社区大学及10所县(市、区)社区学院独立场所的建设。逐步解决并规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区教育机构专职人员编制,加强社区教育专兼职人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与素质。与养老服务衔接,探索“学养结合”老年教育模式。
注重整合各类社会教育资源,进一步发挥驻地学校与单位的教育功能与社会服务功能,扩大教育覆盖面,吸引并方便更多市民参与到终身学习与学习型城市建设中。做好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学习型企业创建工作,通过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互动联合,推进职工岗位培训。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全面推进乡镇学习力的提高。
2.完善学习型城市建设运行机制。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坚持每年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每月组织全民终身学习大讲堂,督促落实全民终身学习天天课堂工作,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主导引领,各级社区教育机构牵头推动,各行业系统全面参与,不断创新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载体、机制。
加强太原终身学习网建设。加大网站硬件设施设备投入;多渠道合作共建,提升网站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移动终端学习方式服务功能,加强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开发并推广为老年文化、养生和护理等服务的系列微课、慕课项目,开发社区成人技能和安防常识在线教育网络课程。加强太原终身学习卡使用与管理,建立个人终身学习档案,探索“学分银行”建设的有效途径,尝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成果转换认证。加强社区教育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积极承担国家、省级相关科研课题,不断提升社区教育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理论研究水平,丰富和完善社区教育和学习型城市理论成果和理论体系。加强教育系统与其他行业系统合作,深度挖掘,自主创新,开发兼具科学性、实用性、本土化的特色课程。
(七)以依法规范办学为基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1.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对普惠性民办教育机构在财政投入和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制度,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2.推进民办学校分类发展。按照国家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建立民办学校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运行机制。
3.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实施民办学历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体制机制,为家长选择民办学校提供参考和帮助。促进民办学校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民办学校整体管理水平。
(八)以创新管理机制为突破,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1.加强学校领导队伍建设。加大校长队伍建设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校长选拔、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完善校长任期制、考核制,实施校长聘任制、职级制,促进校长合理流动。鼓励校长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办学特色和风格。大力推进“名校长”培养工程,建立“名校长”工作室,扩大“名校长”的影响力和引领力。坚持系统培训,不断提升校长专业化水平,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校长。完善校级干部公开选拔制度,合理配置学校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积极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
2.持续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建立“以赛促训、德能双升”教师培训长效工作机制,将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职务(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奖惩和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塑造良好师德师风。进一步健全各项教师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继续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建立科学的教师考评机制,探索并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进一步扎实推动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通过联盟式交流、学区(联校区)对口交流、城镇与农村对口交流等形式实现教师定期、分批合理交流,每年交流比例不得低于应交流人员总数的10%。继续深化“名师培养”、“名班主任”工程,加强名师管理,加快名师培养。形成开放、互动、共享的教师培训模式,满足教师多元化和个性化学习需求。
3.切实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待遇、荣誉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改善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教师居住生活条件。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
(九)以加强软硬件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1.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覆盖全市教育的十万兆能级教育城域网,实现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学校全部达到信息化硬件建设标准与网络高速互联。加强网络安全硬件保障,进一步夯实硬件基础,为各类系统平台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提升校园高速有线网络升级,搭建教学活动区域无线网络覆盖环境,满足以生为本的自主化、个性化、智能化学习需求和教师特色化教学、研究发展需要。到“十三五”末期,300人以上的成规模学校建成数字校园,职业教育学校数字化技能教室、仿真实训室等智能化教学环境覆盖率达50%以上。
2.多渠道建设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充分整合全社会资源,以太原教育城域网为基础,加快各级各类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推进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开发、积累、融合、共享和服务,建立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提高资源利用率。建成服务师生、家长及社会的全民学习平台,教育“云计算”数据服务中心和服务全市学校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强大、高效、安全的电子政务平台为我市教育教学、管理提供云服务。形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合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质量优良、使用便捷和共建共享的太原教育资源综合体系。
3.积极开发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积极探索开发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包括基于网络的资源共建共享模式、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网络教研模式、基于网络的高效课堂学习模式、基于职业教育的仿真实训学习模式、基于城乡一体的协作教学模式、基于学校教育教学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实现教育全过程信息化,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强化信息技术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核心业务中的有效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实施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计划,提高教师的信息化融合创新能力,提升管理人员的信息化领导力。开展学生信息技术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和有效学习能力。
(十)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广泛开展教育对外开放与交流
积极探索学校发展国际化战略,加强与国内外优秀教育机构及学校合作交流,通过与国内外优秀学校签署友好合作协议、建立友好合作姊妹校关系、积极推进双向留学、大力支持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建立校对校直接推荐招生合作关系等多种途径与方式,搭建多元合作平台,开展教学交流、师生互访、合作研究等活动,引进并共享国际国内优质教育资源,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多元文化理解能力和国际竞争意识。继续坚持并完善每年定期选派骨干教师赴海外教学交流、进修培训制度,打造业务素质高、教学理念新且具有开放思维和国际课程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团队。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不断完善、优化留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系,提升来并留学的吸引力。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对接国际职业资格标准,推动师生学习交流,培养通晓国际规则、符合国际标准的技术技能人才。在高等教育领域,着力打造国际化协同创新平台,鼓励引导学校与国内外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完善海外引智机制,扩大公派留学规模和教师海外培训规模。
四、“十三五”教育改革与重点工程
(一)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管、办、评分离。澄清政府部门权力,确定去除、下放、保留的项目,公开权力清单。探索开拓政府为学校和师生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扩大学校在育人方式、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以推进科学规范的教育评价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健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稳妥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统筹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完全中学高、初中学校分离。在此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将义务教育学校移交县(市、区)管理。调整教育结构,整合普通高中,压缩学校数量,扩大学校规模,扩充优质资源。逐步理顺省城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对分属不同部门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进行整合,考虑社会发展需求,大力提高中职教育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积极探索办学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投资办学的积极性,在提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位等领域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各种办学体制改革,包括大学区管理、学校之间捆绑式管理、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模式。
积极探索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融通的办学体制改革,推进一批普通高中走普职融通办学之路,为学生发展提供多样化选择。
4.深化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使招生名额、时间、程序、办法、结果更加规范、公开、透明。进一步改革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落实按学区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合理配置优质学校招生名额。主动适应新高考改革要求,深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5.逐步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体制,从2016年起,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即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对中小学教职工人事、编制、工资待遇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实现县域内教师待遇均衡,管理统一,流动有序。建立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改革职称评聘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提高教师待遇,特别是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和其他待遇方面给予倾斜。
建立与现代学校制度相配套的校长职级制,实行与校长职业化配套的校长聘任制,制定校长职级档次及收入标准,逐步实现校长职业化和专业化,促进校长合理流动。
6.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紧紧围绕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进一步加大课程改革力度,全面提升课程建设和实施能力。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形成立足于地域发展实际、学校文化及办学特色,门类合理、富有特色、相对稳定的课程体系,完善包括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考试评价在内的校本课程管理体系。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方式,继续推动教学方式转变,总结全市教育教学改革优秀经验并推广优秀成果。
探索建立集教科研和师训干训于一体的研训机制。整合教科研力量,推动高校、教科研专业机构与中小学建立教科研共同体,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和显著效益的教科研成果。加强并完善市、县(市、区)、校三级教科研网络建设,配备量足质优的教科研人员,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建设一批教科研示范校。
(二)教育发展十项工程
1.社会实践育人工程。充分利用与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大力实施社会实践育人工程,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实践育人体系。联合社会各部门与各类场馆场所,成立“太原市社会实践育人共同体联盟”,先期接纳100名成员单位,共同探索研制社会实践育人课程体系、协作与运行机制等。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及学校德育等提供场地资源支持、系统指导与便捷服务。将学生参与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学前三年普惠工程。落实县(市、区)级统筹,县(市、区)、乡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制定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与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启动实施10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学习、引进先进的学前教育办学理念,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提高办园水平与效益,满足社会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3.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达标工程。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全面实施“二期薄改”工程,大力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到2017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4.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启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17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管理科学规范、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基本达标、生活服务设施满足师生需求、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的目标。
5.职业教育水平提升工程。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大力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前,所有中高职院校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办学标准。2018年前,古交市和娄烦县全面完成县级职教中心达标建设任务。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推动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在“十三五”期间均建立标准化实训基地。设立职业院校外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专项资金,吸引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任教。
6.民办教育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和监督,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学费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变更与退出的机制与办法,促进民办学校行业自律和规范办学。基本解决“公参民”学校问题。
7.学校布局建设优化工程。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常住人口状况,优化区域学校布局,推动和落实全市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出台《太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在城市建设中,按照国家标准配套建设中小学,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强教育资源整合和均衡配置,确保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推动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满足区域内人民群众的需求。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对农村地区中小学进行布局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8.教育发展成果共享工程。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向农村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努力让所有学生都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教育公平得到有效保证。
9.学习型城市建设工程。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持续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2018年,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学习型组织评估验收工作;开展学习型社区(村)、学习型家庭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加强学习共同体的培育,支持与鼓励各级各类学习型自组织发展,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10.教育信息化工程。完善“三通两平台”基础工程,提升软硬件配备水平和出口带宽。全面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基于“云计算”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扩大优质资源普惠全体师生的深度和广度。建设智慧校园,支持泛在学习、智能学习和智能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建设力度,完善教育管理和政务平台建设,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变革教育教学方式,提升学习效率和管理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五、“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落实党建责任,发挥核心作用
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思想建设。深入推进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网络。切实解决思想政治课的时效性问题,建好用好管好网络宣传阵地,加强宣传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全面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进一步激发学校领导班子内生动力,提高办学治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流动党员管理的新途径、新形式和新举措。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着力推进党建工作机制创新,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履行“一岗双责”,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全力推进“六权治本”。健全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效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太原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健全领导体制和科学决策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教育工作新格局。
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教育责任,明确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职责。按照本规划部署要求,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完善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党委、政府定期议教制度,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对各县(市、区)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科学有效的监测评估体系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把落实教育责任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优先发展
继续加大对教育的经费投入。落实政府办学的主体责任,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
确保教育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及时筹措建设资金,大力推进“十三五”教育重点工程。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教育经费的征收与使用,按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国土收益的10%,专项用于教育事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
完善各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各项扶贫助学政策。
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监督。贯彻执行权责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等相关信息,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四)维护教育稳定,优化教育环境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将依法治教作为贯穿教育工作始终的全局性原则,依法保障法律法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推动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查处各种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抓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建立公安、综治、文化、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合的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市、县(市、区)、学校三级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排查整治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开展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师学生的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五)依法督导评估,强化监督指导
建立健全全覆盖、周期化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强化育人为本的素质教育导向,创新完善督导评估方式方法。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力量,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督导队伍,提高督导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并重,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加强对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监督、评价、指导,促进提升学校管理效能和实施素质教育水平。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保障教育公平。开展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不断提升幼儿园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民办学校督导,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依法对本规划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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