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科成绩评定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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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
初中毕业生体育科成绩评定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落实“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任务。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的科目”的规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5]88号)精神,在总结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现就2006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科成绩评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体育科成绩评定目的
初中毕业生体育科成绩评定是指本市初中阶段实施《体育与保健》或《体育与健身》课程,对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二、体育科成绩评定方法
(一)成绩构成比例。体育科成绩评定注重学生平时参加体育教学的实际,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分别由初中阶段体育课学习成绩和初中毕业体育测试成绩组成。其中初中阶段体育课学习成绩占60%(6―8年级各占20%),初中毕业体育测试成绩占40%(9年级体育课成绩与毕业体育测试合一评定)。
(二)毕业测试项目。依据《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评定内容,并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初中毕业体育测试由体能测试项目和技能测试项目组成。
体能项目一: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体能项目二: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投掷。
技能项目一:篮球半场区域内单手运球并行进间投篮。
技能项目二:垫上运动、单杠、双杠。
上述体能项目二和技能项目二中设立的测试项目,可由学校或学生各自确定其中一项参加测试。
(三)测试评定标准。体育毕业测试的方法按照本市初中《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执行。体能项目的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1)。技能项目的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2)。各测试项目的成绩分数权重分别占毕业体育测试成绩的10%。
(四)测试评定等第。优秀:86-100分,良好:76-85分,及格:60-75分,不及格:59分以下。
(五)测试成绩记载。按照学生在初中阶段的每学年体育课评定成绩和毕业体育测试成绩,填写《初中毕业生体育科成绩记录表》(见附件3),并存入学生档案。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收“推优生”和“零志愿”考生,其初中毕业体育科成绩评定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其他考生和报考各区县重点中学的考生,其初中毕业体育科成绩准入标准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确定,但至少应达到“及格”及以上。
(六)因病或残疾学生体育科成绩评定办法。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应凭本市二级以上的医疗部门证明,按教育部的规定向学校申请办理免予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手续,并填写《学生因病或残疾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见附件4),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签署意见报学校核准后,存入学生档案。经学校核准免予体育测试的学生可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区县重点中学。
属于一般性伤病而不能按时参加体育测试的学生,可提出缓考申请,另行安排时间补测。
三、组织实施
加强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工作的领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及业务、招生、医务、监察等人员组成的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现场测试指导和监督,确保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安全。
体育测试工作可安排在具备场地设施条件的学校内相对集中实施。由主管校长主持,教务处负责并安排体育教研室(组)、卫生室、后勤等部门人员进行实施。各校在测试过程中应认真、公正、准确地做好测试成绩记载,并在5月底前完成全部测试项目的资料积累与汇总造册。
四、测试工作纪律规定
(一)测试工作要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测试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对参加测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事先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测试任务顺利、准确、有序、高效地完成。
(二)各区县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应指派专人,深入各学校测试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明确各测试学校的分管校长是测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决杜绝测试工作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者,应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在组织测试期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和监督电话。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校应加强健康与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平时的各种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特别对心肺功能患有器质性疾病或测试临场有明显体感不适的学生,教师应劝导他们实事求是地正确对待自己的病症。
(二)各校对组织体育测试工作要作好充分准备,要制定应急预案,在测试现场加强安全与保护措施。安排测试项目的顺序要符合教学规律。
(三)体育测试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组成部分,测试费用按照学生升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即测试所需费用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事业费内安排,不得向学生收取。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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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的笑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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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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