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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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次阅读 2024-07-04 13:00:51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市政发〔2017〕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5号)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推进全市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
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扩大规模、全面推进”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以及国内发达地区经验,依托我市重点的行业优势,培育“西安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带动西安服务“走出去”,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区域与行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市服务贸易对经济竞争优势的推动力。
(二)发展目标。
全力助推打造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产业;培育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和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支持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和金融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开放水平,逐步扩大和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范围、质量和水平。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到2020年,服务贸易额力争超过115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新兴服务领域占比逐年提高,国际市场布局逐步均衡,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中占比稳步提升。
二、重点发展领域
(三)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大力发展软件开发与测试、运行维护、信息系统应用服务以及电信业务咨询、互联网、医疗、生物医药、能源、工业和工程研发设计等领域服务外包。以承接服务外包推进结构调整,形成产业升级新支撑、外贸增长新亮点、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引擎和扩大就业的新渠道。支持企业发展在岸外包和离岸外包,重点支持企业发展离岸外包。积极申报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服务外包基地、服务外包培训基地,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商务部、省商务厅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市商务局、市工信委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四)发展国际会展物流等服务贸易。
着力发展会展、物流服务业。整合会展资源,改善会展设施,加快建设丝路国际会展中心,充分利用丝绸之路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等平台,策划实施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会展项目,构建以西安为中心的会展经济圈。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积极发展国际运输业务,形成具备陆空口岸作业、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国际贸易等多种功能的国际性现代物流聚合区。(市发改委、市会展办、市商务局、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哄鄙?态区负责)
(五)发展文化贸易。
做大做强文化服务业。建设文化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文化贸易基地,积极推动具有陕西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及服务出口,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企业和品牌,扶持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化水平。支持以传统手工技艺、戏曲、民族音乐和舞蹈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会展相结合的商业开发模式,鼓励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企业以项目合作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市文广新局、曲江新区负责)
(六)发展国内外旅游服务贸易。
做大做强旅游服务业。加大旅游品牌的境内外市场推广力度,加快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培育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增强旅游吸引力。推动西安旅游企业与国际旅游机构通过投资、并购、战略联盟等方式开展深层次合作,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和接待体系,进一步扩大入境游规模,提升入境游接待水平,实现旅游组织、营销、人才和服务的国际化。加快发展旅游电子商务,积极推动旅游服务跨境交付。创新文化旅游服务海外推广新模式。(市旅游局负责)
(七)发展对外劳务合作。
加快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走出去”的人才培养和储备,积极促进劳务输出由普通型向专业型和技术型升级,提升对外劳务合作水平。鼓励各类服务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建设营销网络,带动我市劳务输出、服务和技术出口。(市商务局、市人社局负责)
(八)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我市参加中医药教育培训、医疗体验,健康旅游活动。同时,鼓励我市的中医药机构和企业积极“走出去”,在海外设立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养生康复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等,大力推广中医药文化服务和产品。(市卫计委、市工信委、市食品药监局负责)
(九)发展服务贸易进口。
利用服务贸易进口,积极改造我市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我市工业的快速发展。(市商务局、市工信委负责)
三、主要措施
(十)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品牌建设。
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贸易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扩大规模,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支持有特色、善创新的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供应链。支持有实力的服务贸易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培育本土服务贸易跨国企业。深入推进“服务贸易品牌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产品,提升“西安服务”“西安旅游”“西安文化”“西安会展”等品牌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市商务局、市会展办、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负责)
(十一)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新兴服务贸易。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持续发展软件、互联网、工业、工程设计等服务贸易产业,提高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培育特色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加快环境及节能服务,积极推进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咨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节能审计咨询、评估及合同能源管理等领域的发展。加强中医药、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体育等特色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优化区域布局,积极开拓服务贸易新领域,培育特色产业,加快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会展办、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负责)
(十二)推进服务贸易功能区的建设,建设重点集聚区。
充分发挥西安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功能,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产业。依托高新区、经开区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软件开发、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服务产业集聚区。依托西咸新区、国际港务区空港新城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加快建设国际性现代物流聚合区。(市发改委、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负责)
(十三)加强企业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引进用于服务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不断提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市工信委、市科技局负责)
(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政府-高校-企业”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服务贸易各类人才培养培训。采取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和企业创新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加强高校教师与企业资深工程师的双向交流。鼓励企业加大对核心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扶持与引进力度,开展服务贸易经营管理和营销服务人员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为我市服务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提供智力保障。鼓励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市内教育机构提高教育服务创新能力,开发有比较优势的国际化教育服务项目。鼓励外籍高端人才在西安就业和创业,简化外籍人员来西安就业创业的审批流程,积极推动与国际接轨的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负责)
(十五)创新金融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挂牌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充分运用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渠道进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探索研究更便捷的外贸汇率避险险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鼓励服务类企业通过与国内外制造型企业联合,实现跨国经营。(市金融办、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负责)
(十六)发挥各类平台作用,扩大宣传效应。
充分发挥丝博会暨西洽会等展会平台作用,提升西安服务贸易在海内外的影响力。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服务贸易重点展会,广交客户、拓展市场。支持行业商协会举办各类服务贸易促进活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发挥行业商协会在发展规划、标准制定、统计分析、行业宣传、资讯维权、人才培训、市场拓展、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等国家级服务贸易平台的合作,扩大信息交流和交易渠道。充分加强与《服务外包》杂志社等知名媒体的合作,加强服务贸易对外宣传与合作交流。(市商务局负责)
四、政策保障
(十七)完善制度体系。
建立服务贸易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服务贸易规划编制、调查统计、贸易促进、政策协调等工作。结合西安实际,积极培育服务贸易特色优势产业。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促进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良性互动,积极营造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政策环境。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引导和支持,分行业分层次建立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市商务局、市级有关部门负责)
(十八)加大财税支持。
整合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政策的作用,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结构,重点支持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大、结构优化的服务贸易业务。完善扶持政策,改进支持方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进入,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性动力和活力。落实“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支持和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利用,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为服务贸易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服务。(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负责)
(二十)健全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建立服务贸易统计协调机制,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建立集跨境资金流动、部门填报、企业直报、重点企业联系、中介机构辅助调查于一体,科学统一的服务贸易统计方法。加强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和主要市场的调查研究及运行监测预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西咸新区负责)
(二十一)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
建立和完善与西安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开辟通关“绿色通道”,为服务贸易产品进出口提供通关便利,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积极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外汇管理政策辅导,提供外汇便利服务。简化外汇审核流程和手续,在通关、检验、结售汇、融资等方面为服务贸易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服务贸易企业各类人员出入境手续,提供“一次审批、全年有效”等便捷服务,为赴境外工作提供签证、通关等便利。(西安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市公安局负责)
(二十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在维护公平竞争、改善金融支持、强化激励机制、集聚优秀人才等方面,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形成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服务贸易方面的对外劳务合作秩序。(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负责)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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