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和完善农村体制机制增强城乡发展一体化活力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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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次阅读 2024-10-04 11:50:34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和完善农村体制机制增强城乡发展一体化活力的若干意见
(鄂发[2013]1号 2013年2月2日)
201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保粮食、强基础、兴加工、增收入、新农村、重改革”的思路,围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增强城乡发展一体化活力。主要发展目标是:农业增加值增长4%,粮食增产5亿斤,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并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抓好农田水利、防汛抗旱、塘堰渠系等“五小”水利和农田灌排设施工程建设。加强湖泊保护管理。加快推进现代烟草基地单元和烟区水源性工程建设。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和“双低”改造,实施33个产粮大县粮食产能建设和国家大型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建460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提高集中育种供苗能力,重点实施水稻集中育秧工程。扶持农机事业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
2.加强科技对农业生产的支撑。重点打造“五位一体”的10条农业科技产业链。实施良种工程,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重点加强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完善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质量检测体系,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3.发挥市场对农业生产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万村千乡市场、新农村现代服务流通网络和“放心粮油”市场建设等工程,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加强农产品信息服务,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推进湖北供销“民生广场”建设,构建农村日用品现代经营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对小麦、稻谷的最低收购价和油菜籽、棉花等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收储。
二、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4.提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促进农业生产由单纯注重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安全效益并重转变,扩大集中连片种植规模,粮食多建“吨粮田”,特色经济作物多建“万元田”。开展稳定增收行动,实施丰产科技工程,提高粮食复种指数和单产。扶持“双低”油菜和油茶产业发展。推进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区创建。畜牧水产业推进龙头企业和养殖小区带动家庭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国有农场“走出去、引进来”发展。推进粮食丰产仓等收储设施建设。
5.落实财政支农投入和补贴政策。严格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加大省级财政支农投入。严格落实国家对农民的各项补贴,坚持新增补贴资金向主产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倾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经费补助。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回头看”,加强检查督办。
6.鼓励农民就近创业和就业。继续促进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强化就业培训工作,加强劳务品牌建设。推进农村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落实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就业的政策,支持发展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创办家庭农场和生态农庄。
7.保障农民集体资源和经营性资产的收益。严格执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政策,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迁村腾地节约出来的土地通过增减挂钩交易后的收益全部用于农业发展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三、探索“四化同步”发展机制,搭建城乡发展一体化平台
8.实施“产业兴镇”工程。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乡镇工业园区,增强城镇的支撑和聚集能力,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和容纳能力。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里选择10个乡镇开展“四化同步”试点。完善产业兴镇考评体系,省里每年评选表彰“百强乡镇”。
9.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重点培育一批百亿元的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做好品牌的整合和推广,加大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力度。
10.稳步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利。各职能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和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
11.深化新农村建设试验示范。大力推进八个层面的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分阶段性目标进行考核验收。继续评选表彰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和示范村。深入推进10个省级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试验联系点工作。实施“三农”发展新模式推广工程。每个县(市、区)选择一个镇,学习龙头企业带动镇域“四化同步”发展的“福娃模式”、创新土地利用机制建设农村新社区的“尹集模式”或多产业发展镇域经济的“大冶经验”;选择一个村,学习以企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彭墩模式”、以土地流转推进股份合作的“龙岗模式”或以合作社全程机械化服务推进规模经营的“华丰模式”。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
12.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电话银行乡村全覆盖。加强对县域存贷比的激励优惠和评估考核,县域存贷比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规范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农业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逐步扩大贫困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根据国家安排,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运作和管理,注重引入商业保险,鼓励开办适合各地特点的农业保险试点。
四、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13.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每个市(州)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1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跨区域、跨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和股份合作社的支持,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把示范社作为各类优惠政策扶持的重点。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户经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培育新型农民,提升农民素质。
15.发挥“一主多元”服务主体的作用。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按照“一个衔接两个覆盖”要求,健全集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三位一体”的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明确公益性质,保障财政经费,坚持和完善“以钱养事”机制。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农村气象信息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与能力建设。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逐步从单个环节服务向综合性全程服务发展。
五、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统筹推进城乡公共事业发展
16.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260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改善农村居民用电和农业生产经营供电设施。修建1??5万公里农村公路。推进乡镇客运站建设,并将其改扩建为交通物流综合服务站。新建农村清洁能源20万户。逐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各类基础设施的配套衔接,健全管护机制。
17.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体育健身和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开展创建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活动,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做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24万对农村夫妇提供免费孕育优生健康检查,为50万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完善新农合、新农保和农村低保、五保制度。大力推进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建立移民安稳发展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
18.开展农村“美丽家园”建设。积极推进绿化造林,统筹安排退耕还林,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全面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三年工作目标,启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减排工作,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扎实推进“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
六、创新“三农”工作机制,落实“重中之重”地位
19.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等方面体现“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强化省对县(市、区)、市县对乡镇“三农”发展综合考评。
20.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扩大农村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实施“领头雁工程”,把鼓励回归创业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密切结合,注重选拔优秀回归创业人员、乡土能人和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主职干部。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高党员带领、带动农民致富的能力。加强村级便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推广“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法。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深入推进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作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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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思绪、在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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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前

难以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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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前

烟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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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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