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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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次阅读 2024-09-18 11:38:45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
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云发[2004]16号 2004年5月]1日)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是指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纲领性文件。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把握形势,切实把农民增收作为中心任务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近年来,我省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农业农村经济取得了稳步发展的好成绩,为保持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撑。但由于农村内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一些长期困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突出的仍然是农民增收困难。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步伐。
(二)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也是今后的长远目标;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七届五次全委会精神,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引向深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加快科技进步,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村改革,强化支持保护,促进农业和农村全面发展,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二、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
(三)积极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推进粮食生产由传统的单一粮食观向多元化食物观转变,由“藏粮于库”向“藏粮于地”与“藏粮于库”有机结合转变,由一般化抓粮食生产向重点抓优质粮食主产区转变,提高粮食主产区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满足人们对食物的需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西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等项目的机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优质米基地建设,着力在滇中、滇南、滇西南等优质粮食主产区选择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主产县,建设一批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
(四)大力发展粮食转化和加工业。按照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思路,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粮食主产区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扶持发展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精深加工。通过信贷贴息、投资参股、税收政策等措施,支持粮食主产区建立和改造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粮食批发市场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粮食主产区丰富的饲料资源,培育和壮大饲料加工业,推进农村畜牧业、渔业发展。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补助、提供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农民和企业发展养殖业,带动粮食转化增值,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
(五)增加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全省每年保持粮食播种面积6000万亩以上。现有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每年从国有土地出让金中提取30%的资金,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土地开发。加大对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和先进栽培技术的投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和规模,逐步推行农机推广服务补助制度。启动30个优质米基地县建设工程,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对重点粮食加工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实施对粮食主产县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试点,认真兑现农资生产减免税及化肥储备补贴政策,将退耕还林由补助粮食改为直接补贴现金,以保护和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六)优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认真实施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依靠科技创新,改造提升粮、烟、糖、茶、胶、桑、核桃等传统优势产业,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和档次。继续推进热区农业、冷凉山区农业开发和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大力开发“高、新、特、优”产品和安全、保健、绿色食品,提高优势农产品的附加值,重点支持马铃薯、蔬菜、中药材、食用菌、干果、麻类等具有竞争优势农产品的生产。要做精做强烟草业,积极优化烤烟种植布局,加大轮作和科技推广力度,不断提高种植水平和烟叶质量。适应市场要求抓好畜牧业调整,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加快发展牛、羊、家禽、奶业等以草食为主的外向型畜产品。发挥林业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林桨纸一体化、林产品加工、特色经济林、林下资源开发等特色产品,逐步建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
(七)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认真落实好财政、工商、税务、交通、金融、海关、外贸、供销合作等部门在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融资条件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和措施,采取贴息、补助、有偿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打破地区保护主义,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龙头企业,尤其是对列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建设、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市场开拓、农民技术培训等给予补助和贷款贴息。进一步完善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的管理办法和扶持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带动农民增收。
(八)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围绕增强农业科技的创新、储备和转化能力,继续加强国内外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和转化,推进已有科研成果的中试和示范推广。支持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参与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发展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化和完善各级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鼓励各类农业企业和民营农业科技组织申请使用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资金。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安全监测及质量认证和农产品原产地标记制度。加强动物防疫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施重点区域动物疫病应急防治工程,实行法定检验和商业检验分开制度,减少法定检验项目,控制商业检验收费标准。
四、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
(九)支持乡镇企业二次创业。按照产业结构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调整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和模式,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营销和旅游观光服务业。加大对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引导规模以上乡镇企业改制成股份制和企业集团,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增加农民就业作用明显的中小企业,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的,都要积极扶持发展。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要向乡镇企业倾斜,继续安排乡镇企业专项资金,并通过贷款贴息拉动银行增加信贷发放,有重点地发展乡镇企业园区,实现乡镇企业二次创业。
(十)大力发展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发展以农民群众为投资主体,家庭经营、合伙经营、股份合作制经营、股份制经营、私人经营等多种形式的企业和经济实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利于混合型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税费征收、金融信贷、土地使用的机制,努力营造加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良好环境。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并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使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单纯的劳动生产者成为投资经营者。
(十一)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围绕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三大目标,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面向市场需求,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化为重点,以城镇化为支撑,积极推动县域经济由农业主导型向工业主导型转变。重点加快小城镇建设,把小城镇建设同壮大县域经济、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易地开发扶贫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机制,增强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增加财政对固定资产的投入,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小城镇开发,支持乡镇企业和农村能人向小城镇转移,把小城镇建设成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业技术信息和服务的中心,不断繁荣小城镇经济,使之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新的支撑点。
五、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鼓励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
(十二)切实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认真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规划,坚持农业内部转移与向二、三产业转移相结合,就近转移与跨区域转移相结合,常年转移与季节性转移相结合,走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主择业的路子。推进城乡统一的居民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和平等就业制度,支持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实施交通、水利、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尽可能安排当地农民就业。城市政府要把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和管理服务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积极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和进城就业的各种手续,禁止向农民工及用工单位乱收费;集中力量解决好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资、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等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救助体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十三)大力实施“百万民工培训工程”。把实施“百万民工培训工程”、“绿色证书”、“青年农民科技知识培训工程”和贫困地区劳务输出结合起来,对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加强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各级财政要安排用于农民技能培训的专项资金,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农民自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严禁各种强制农民参加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错误做法。
六、大力发展农村营销组织,积极搞活农产品流通
(十四)深化供销社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意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找位置,在助农增收中求发展。社有企业要通过改制,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基层社要充分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作用,打破行业、地域、所有制界限,广泛吸纳农村能人、大户和社会经纪人加盟,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用现代流通和经营方式改造传统网络。发挥农村供销社工农产品流通主导作用,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保证货源充足和价格稳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伤农行为。坚持城乡统筹、分类指导,区分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加强集贸市场、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网络市场建设,建立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
(十五)培育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产品营销组织。紧紧围绕优势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引导和帮助农民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队伍,重点扶持发展一批服务领域广、组织化程度高、经营机制灵活、带动能力强的各类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促进合作经济组织由单纯服务型向经济实体型发展,由松散型向紧密型发展,由社区局部型向跨地区、跨所有制发展,不断提高档次和水平。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有关金融机构应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
(十六)积极发展创汇农业和对外贸易。充分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吸引国内外企业参与农业开发,重点开发畜禽、果品、蔬菜、花卉及其加工等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特色产品和有机食品,加快发展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出口生产基地。完善“走出去”的政策,赋予企业更大的境外经营自主权,积极参与周边国家跨境农业开发合作。完善优势农产品出口支持保护政策,每年安排专项贷款贴息资金,重点支持符合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申报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和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认证等。完善农产品出口政策性信用保险制度。加强跟踪监测,及时提供国内外市场供需、政策法规和疫病疫情、检验检疫标准等信息服务,缩短与国际接轨的差距。
七、强化农业基础建设,改善农民增收条件
(十七)多渠道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基本建设资金要重点向农业基础设施倾斜。积极整合农口资金,向优势区域和优势产业集中,保证重点项目投入。创新投入机制,在做好对主产县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试点的同时,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尽快研究制定对发展其他优势农产品直接补贴农民和落实降低农业税率政策的办法。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教育、卫生和文化等部门新增加的投入要主要用于农村。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构建多元化农业投入格局。强化支农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监管制和“占补平衡”政策,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安排高稳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全面完成每年新增高稳产农田地50万亩和建设人均1亩高稳产农田地的任务。加快“润滇工程”建设步伐,大力实施灌区节水续建配套工程、牧区水利工程、农村“五小”水利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不断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民营水利发展,并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加大生态和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农村能源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农村交通运输、能源、科技推广设施、通信、环保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发展条件。
八、深化农村改革,提供农民增收体制保障
(十九)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耕地和森林资源资产的流转,要坚持按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进行。农村土地征用,要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审批程序;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管制,严格界定公益性、经营性建设用地,决不允许行政包办、无偿调拨等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健全和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征用农户承包耕地和纳入公益林管理的集体森林、农民的自留山林,要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土地、山林征占用补偿费的数额和分配,要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和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扣缴,对拖欠、克扣、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高度重视和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采取留地安置、扶持企业、开垦项目等补偿办法,让农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各种征地建设项目凡能安排劳动力的,应首先安排被征地农户的劳动力,保证农民失地不失业,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
(二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按照“总体放开、分级负责、加强调控、确保安全”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省情的粮食流通体制。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任何部门和经营单位不得干预或变相限制农民选择多渠道自主售粮。继续深化粮食企业改革,健全和完善储备调节制度,增加必要的粮食储备,做好粮食购销,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管理,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二十一)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按照中央“减轻、规范、稳定”的总体要求,在巩固和发展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下拨到位。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力度,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和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推进城乡统一税制改革。加快调整乡镇建制、农业服务机构、农村学校布局和教师队伍等各项配套改革,强化服务职能,精简财政供养人员,建立健全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义务教育必要经费的保障制度;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约束机制,规范农业税收征管,清理和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策的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十二)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创新,解决农村信用社所有权不清晰问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探索缓解农村资金外流的途径和办法,增强支农能力。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要立足促进农民增收,扩大信贷规模。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对粮食企业的信贷服务。扩大农村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依法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拓展担保业务,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
九、突出扶贫开发重点,解决贫困农民生产生活困难
(二十三)突出抓好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增加扶贫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完成以改造茅草房及杈杈房为主的安居温饱工程、易地开发扶贫和贫困地区农村劳务输出三项重点工程任务。继续实施好重点村、安居温饱村和民族特困乡等工程项目。特别要加大贫困地区产业开发力度,扶贫贴息资金重点投向能直接增加农民收入的项目,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能力。完善扶贫投入机制,开展扶贫权力、任务、资金、责任下放到县的扶贫试点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所有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都要推行公示、公告制度,严格检查审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十四)切实做好对农民的防灾减灾和解围工作。各级财政要保证防汛抗旱、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航空护林等农业灾害救助所需资金,对于农村遭受自然灾害遇到的生产生活困难,要安排和及时拨付救灾救济款。进一步规范农村民政救助工作,严格审定救济对象,完善,救济办法,解决好困难农户生产生活问题。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基金,对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成员等救助对象给予医疗救助。在滇中经济较发达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好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
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十五)切实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申之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端正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尤其是地县两级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并具体体现到工作部署、资金投入和干部配备上。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建设,发挥其在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诸方面的职能和作用。各行各业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为农民增收作贡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良好氛围,确保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全面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六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农民增收出主意、想办法、办实事、多服务,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政策措施贯彻好落实好。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搞好村镇规划,加强环境治理,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财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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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蹲街看帅哥

村集体得带领大家致富,不是把集体变成自己致富工具!

30分钟前

●非主流`懿少

唉,想法是好的,下面就变味了

1天前

尼姑饶了老衲

农村没有集体经济,那就是解放前的壮况,走南街村模式,才能共同富裕。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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