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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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2年11月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进一步加强“政产学研金介”的协同,努力破除影响科技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政策、人才、平台向企业倾斜,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引导和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企业自建、合作共建、企业集团组建、并购收购等方式,建立企业研究院所、研发中心、实验室、中试用房、试验基地等各类研发机构,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着力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水平,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质量的企业研发机构,进一步提高我市国家级和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在全国、全省的比重。实施“国际企业研发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国际科技创新资源,鼓励外资在宁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区域性研发中心,加速集聚一批国内外著名企业研发中心。到201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引进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研发机构数超过100家。
2、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扶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共建各类产业技术研发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企业科技园。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研究生工作站,激励研究生和博士后到工作站创新创业。到2015年,建立南京无线谷、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科研产业(南京)基地、智能交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药物创业“百家汇”等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现我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全覆盖。
3、促进大型骨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点促进大型骨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企业真正成为创新需求、研发投入、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加快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支持其开放配置全球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创立自主品牌。充分发挥南京军工技术优势,以国防科研院所为骨干,重点围绕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进一步强化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融合,抢占新兴产业制高点。到201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比例超过1.5%;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1%。
4、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培育高新技术后备企业“造林工程”,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加强后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引导社会资本优先向后备企业倾斜。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核心技术及重大产品的自主创新方面取得突破。打造一批快速发展、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企业群和产品群。到2015年,全市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0家。
5、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对企业研发管理的信息化应用,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对小型微型科技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2项收费实行免征。通过强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推行网上申报等手段,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登记提供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指导、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集聚发展。
6、完善企业主导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大力引进海内外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实施“海外高端创新团队引进计划”,依托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引进在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具有国际水准的海内外高端团队,以产业高地吸引高端人才,以高端人才建设产业高地。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运作能力的高级经营和管理人才。设立“企业创新岗”,鼓励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到企业任职或兼职。选聘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积极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到2015年,全面完成创业人才“南京321”计划、人才安居“195工程”等人才重点工程,引进3000名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培养200名科技创业企业家人才、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创业和创新人才各100名。
二、推进产学研协同,支撑企业技术创新
7、构建协同创新协调机制
建立省市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加强省市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市级研发与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向协同创新专项计划倾斜,与省级专项计划配合,共同引导支持各创新主体紧密合作,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区域创新紧密融合。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成支持,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紧密结合、协调发展机制,探索产学研协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途径。
8、推动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
充分发挥各高校的学科、研发资源和创新平台载体优势,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引导大学科技园面向产业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转化,进一步完善运行服务机制,强化创业辅导功能,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尽快转化。到2015年,建成大学科技园20家。
9、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
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依托大学、科研院所优势重点学科,推进校地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加快形成以产业、市场为导向,以优势学科知识技术化、核心共性技术工程化为重点的产业创新机制,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成为支撑区域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中心和重要平台。加快建设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推进新兴产业应用示范项目,重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六大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到2015年,建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60家。
10、引导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科研设施开放共享运行机制,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种质资源、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共享。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利用现有科技基础条件和设施建立各类开放实验室,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健全以公共服务量、服务收入和科技支撑效果为重点的资源服务绩效考评机制,创新运行服务管理模式。到2015年,全市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开放实验室超过30家。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技术创新活力
11、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加强“科技九条”政策及其细则的宣传和贯彻落实,鼓励科技人员在宁创业创新,转化和推广科研成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职务发明成果在宁特定创业载体平台内创业并实施转化的,科研人员及其创新创业团队可获得保留原有身份,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最高95%,企业注册“自主首付”,职务成果以技术转让、股权投入等方式实施转化且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经依法评估可由本单位自主处置等方面政策优惠。
12、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
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推进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向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的方向转变。试行《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引导高校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多贡献。探索大中型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将科技创新成效纳入考核评价范畴。加强对科技项目决策、实施、成果转化的后评估,突出创新成果应用的可行性、产业带动性和效益提升导向,探索建立市场、用户和专家等第三方评价制度,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完善科技奖励机制,强化注重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质贡献的奖励导向,提高评审过程的科学性和公开性。
13、构建企业技术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依托科技企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一批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园区。进一步完善科技创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拓展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市场服务,搭建科技创业投融资平台。大力发展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探索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互助资金,推进科技创业种子(天使)投资资金运作。实施科技金融“111”工程,完善科技担保体系,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15年,科技银行科技创业企业(初创期、成长期)贷款余额达80亿元,全市科技担保在保业务余额达到10亿元,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超过20家,在宁设立的创业和股权投资基金规模突破500亿元。
四、加强政府引导,营造更佳创业创新环境
14、强化政府投入和政策引导
加强政府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体系、法制保障、激励机制和市场环境。通过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增强政府调动和优化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在种子天使投资以及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中的引导作用,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落实力度。对合作共建、直接收购国内外科研机构,或在国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取得国际标准认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企业,给予财政资助或相应的融资扶持。对新获得总集成、总承包资质或实施总集成、总承包的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中标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给予财政资助或相应的融资扶持。
15、将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打造成企业成长的助推器
实施“南京市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紫金人才特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高标准建设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各特区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重点发展1-2个特色主导产业,形成结构合理、错位发展、协同成长、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加快推进科技创业专业孵化器、加速器、中试用房、人才公寓和配套服务设施等载体建设,为科技创业企业的成长提供良好空间和卓越服务。建设新型孵化服务体系,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跃升”和“孵鹰”两大计划实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及各类服务平台,提升科技企业初创成功率和成长速度。到2015年,打造国际一流水准的科技创业特别社区20个,建成孵化面积超过600万平方米,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突破100家,集聚科技创业企业10000家。
16、加快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围绕全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在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分类建设实体化运营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试验研究、产品研制、工艺验证、检验检测、设备共享、技术信息咨询等公共技术支持服务。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较为突出的优势领域集中人才、技术和实验条件等资源,建立创新能力强、运行机制灵活、能为产业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的产业技术开发共性平台,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到2015年,建设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2个以上。
17、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
全面建成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中心、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心,加快建设软件、智能电网、平板显示、生物医药、物联网与未来网络等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基地,成为新兴产业国家知识产权先导区,带动全市产业升级和转型,为经济发展提供核心竞争力。加快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工程,强化园区、特别社区、人才引进的知识产权服务。实施商业企业“正版正货,诚信守用”承诺推进计划。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与服务,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和个人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为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对各类大型展会、青奥会等重大国际活动和重大项目投资建立审查和保护制度。力争到2015年,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分别达到30000件和100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件,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并拥有发明专利。
18、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面向我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一批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构建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形成技术、市场和资本融合功能的科技服务产业链。完善专业化服务标准,健全发明专利的检索、评估、交易、咨询、诉讼等中介服务体系。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网络化发展,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业稳步健康发展。到2015年,全市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400亿元。
19、建立完善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机构
进一步完善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功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包括股权流转交易、定向私募(股权融资)交易、技术产权交易等综合金融服务。大力培育沪深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资源。鼓励个人、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办专业性、行业性的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为技术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到2015年,挂牌企业超过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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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青涩的流年沙

从企业主导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整合自主创新与新型国际化等维度健全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加快企业和创新联合体创新治理现代化,以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为抓手,统筹推进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协同,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更大进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不竭动力。[赞]

8小时

朝溪暮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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