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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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国铁设备监函〔2017〕6号)
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局党组和2017年局工作会议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在大局下行动,以“安全质量服务年”活动为载体,以许可审查和监督检查为主线,以规章完善和素质提升为保障,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促进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年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完善监管规章制度
(一)做好监管规章修订。结合《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的贯彻落实,修订颁布《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并研究提出《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的修订意见建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宣贯和培训,配合工信部做好《铁路无线电管理规定》修订相关工作,并着手起草《铁路机车电台执照核发管理办法》。结合履职实践需要,研究起草《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二)加强监管规章宣贯。抓好新修订颁布的《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的宣贯和培训,并做好相应的工作流程调整。及时掌握《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导解决。
二、依法开展设备许可审查
(三)严格设备许可事项审批。坚持“依法合规、严格审查,创新方法、提升水平”原则,以导向安全和防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依靠装备中心在许可审查、现场核实、专家评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力量,按程序和时限组织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等法定许可审查。对事关铁路运输安全、重大技术创新以及新申请进入铁路行业的许可申请,严格审查、加强把关,切实从源头卡控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
(四)做好相关许可审查服务。将中国标准动车组等重点许可项目作为铁路新产品的重要引导,主动跟踪了解供需企业需求,提前介入时速350公里新型卧铺动车组、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型动车组、时速160公里快运棚车、大吨位大容量棚车、新型普速餐车等铁路新型设备研发和试验进程,关注许可申请时间节点,为企业做好相关许可服务。
三、有序组织驾驶资格许可
(五)加快考试能力建设。以依法合规、规范管理、服务企业、满足需求为重点,加强与铁路总公司、神华集团等铁路运输企业及考试站沟通协调,依托铁路运输企业资源,统筹规划并加快推进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动车组标准化模拟驾驶考试示范基地,加强动车组驾驶适应性测试能力建设。
(六)有序组织资格考试。研究制定2017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修订公布考试大纲,建立完善考试题库,与铁路运输企业商洽确定2017年度上、下半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统一理论考试时间,下发考试督察安排,并组织好相关考试。对铁路运输企业提出的单独考试需求,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七)严格驾驶资格许可。结合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许可申请材料审核环节变化,优化审查程序,加强工作衔接,压缩办理时限,按规定做好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颁证、换证、补证及注销等资格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快制证、颁证进度,研究制定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电子化工作方案,推动相关规章修订,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化工作进程。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八)开展许可事项监督检查。贯彻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要求,强化铁路专用设备许可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对《2017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中涉及的66家铁路专用设备许可企业,细化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北京铁路督察室辖区内12家铁路专用设备许可企业的监督检查由局本级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已不满足许可条件或对问题不认真整改的企业,研究并采取有效惩戒措施。
(九)开展铁路专用设备产品源头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铁路运输高峰期和恶劣气象条件下铁路专用设备运行特点,加强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动态掌握铁路专用设备运用中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2017年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铁路专用设备产品源头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高铁设备产品源头质量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对铁路专用设备惯性故障和铁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的产品质量及设计制造源头问题一查到底,查明问题原因,督促企业消除设计制造缺陷、提升产品质量,必要时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国家铁路局统一部署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十)组织专业机构开展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抽查。总结推广铁路专用设备许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经验和做法,结合铁路专用设备许可审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2017年铁路专用设备许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继续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质量监督抽查。
五、探索创新监管方法手段
(十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季度典型铁路交通事故案例汇编》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为来源,认真分析查找铁路专用设备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问题反馈、情况通报、责任单位约谈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整改,探索建立铁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并研究起草《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约谈办法(暂行)》,促进企业落实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十二)不断完善随机制度。落实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要求,编制完善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编制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积极探索监督检查人员组合、地区监管局和装备中心执法人员联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抽查。
(十三)全面落实公开要求。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做好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履职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铁路专用设备监管类投诉信息并做好记录。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告办法〉的通知》(国铁安监〔2015〕20号)中“谁执法,谁公告”的原则,自2017年1月1日起,由设备监督管理司负责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监督检查信息的公开,由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的公开。北京铁路督察室辖区内铁路专用设备许可企业监督检查信息,以北京铁路督察室的名义公开。
(十四)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加快推进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铁路专用设备监管基本信息库,实现分类统计、便捷检索,为制定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开展随机抽查以及实施责任追究提供数据支撑。
(十五)拓展协同监管机制。寓监管于服务,加强与工信部、质检总局等部委和地方政府,以及铁路总公司、中国中车等铁路企业沟通和协调,逐步在规章修订、无线电管理、产品质量抽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多方面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共同打造铁路安全保障平台。
(十六)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指导辖区内铁路专用设备制造企业和运用单位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将铁路专用设备产品源头质量摆在突出位置,贯通铁路专用设备生产、维修、使用全过程,通过会商机制落实责任主体,提升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可靠性。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每年对辖区内铁路专用设备制造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并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
(十七)总结交流监管经验。对照国家铁路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紧盯工作落实,及时研究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7年1季度组织召开铁路设备监管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并研究和改进监管工作。
六、积极推进许可事项优化
(十八)深入开展许可事项调研。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严格依法规范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铁路专用设备许可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放管服”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举的原则,认真分析查找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广泛听取行业意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寻找简政放权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契合点,并研究提出进一步精简铁路专用设备许可项目及产品目录的工作方案,发挥好铁路专用设备许可管理作用。
(十九)加强许可审批事项管理。不断完善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数据库、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件管理子系统功能,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加快推进运用,逐步实现对铁路专用设备许可企业基本情况、许可证书、质量安全状况、相关法规要求,以及驾驶证有关信息的自动统计分析和查询,不断提升审批事项管理水平。加快建立铁路专用设备专家库,为铁路专用设备许可审查提供专业支撑。
七、大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二十)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按照国家铁路局党组统一部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作为行为准则,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四个意识”,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中共国家铁路局党组工作规则》,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设一支敢打硬仗的铁路专用设备监管队伍。
(二十一)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中共国家铁路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局党风廉洁建设有关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时向企业主动出示书面的《国家铁路局廉洁工作纪律告知书》,并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按标食宿,营造风清气正的履职氛围。
(二十二)加强监管业务学习。结合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履职实践需要,采取专题培训、现场调研、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掌握铁路专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做好专业人才储备。适时组织开展铁路专用设备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必要时邀请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不断提高铁路专用设备监管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国家铁路局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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