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对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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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对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4年第4号)
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经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自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等程序,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共有110名人员进入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考察范围(名单见附件)。
各省税务机关、税务总局机关各相关司局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别经所在省税务机关、税务总局人事司研究确定后形成考察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快递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税务系统外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或委托本人所在单位)负责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问题、不具备培养资格的,将免于录取。考察报告于2014年7月30日17:00之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 麦志斌、余佳庆,电话:010-63410438、63543770(传真),手机:13661020242。
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20号。邮编:100036??
附件:考察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7月21日
附件
考察人员名单
表1 考察人员名单(税务系统内)
序号工作单位姓名1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杨洪新2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杨省庭3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傅靖4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孙丽5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郑孝永6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童睿7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夏智灵8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朱咏梅9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胡静10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景韬11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陈颖12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鞠铭13北京市国税系统李斌14北京市国税系统张艳超15北京市国税系统张福伟16北京市国税系统徐洁17天津市国税系统郑刚强18天津市地税系统夏凝19辽宁省国税系统李军20辽宁省地税系统李鸿洋21辽宁省地税系统陈雪22辽宁省地税系统缪成石23大连市国税系统程莉24大连市国税系统汤爱华25大连市国税系统苏玲26吉林省国税系统韩旭27黑龙江省地税系统周春来28黑龙江省地税系统刘艳(彦)君29上海市国税系统徐文溢30上海市国税系统倪娜31上海市国税系统李慧嵩32上海市国税系统黄玉婷33江苏省国税系统武伟34江苏省国税系统张谦35江苏省国税系统沈峰36江苏省地税系统殷松涛37江苏省地税系统孙虎38江苏省地税系统魏军波39江苏省地税系统余静40江苏省地税系统谭军41江苏省地税系统张雁42江苏省地税系统何家奎43浙江省国税系统张鸿44浙江省国税系统汪成红45浙江省国税系统杜娟46浙江省国税系统张炜47宁波市国税系统施树声48宁波市国税系统张新钢49安徽省国税系统唐成成50安徽省国税系统许振祥51福建省国税系统许少君52福建省国税系统陈世明53福建省地税系统汤志勇54厦门市国税系统林宗武55厦门市地税系统郑光忠56江西省国税系统张鹏飞57江西省国税系统戴来贵58江西省国税系统付江峰59江西省地税系统葛青春60山东省国税系统袁世友61山东省地税系统陈道胜62青岛市国税系统赵军63青岛市地税系统李宁国64青岛市地税系统董战山65青岛市地税系统尹建伟66青岛市地税系统冯国滨67青岛市地税系统胡菡68河南省国税系统段旭初69湖北省国税系统杨长海70湖北省国税系统江君71湖南省国税系统范开钦72湖南省国税系统胡巍73广东省国税系统陈凯生74广东省国税系统谭志伟75广东省国税系统凌海亮76广东省地税系统陈宁琳77广东省地税系统王绍乐78广东省地税系统刘军79深圳市国税系统王晓明80深圳市国税系统武海燕81深圳市国税系统罗淑琴82深圳市国税系统柴生伟83深圳市国税系统杨雄文8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系统胡尚华85海南省国税系统陈宏权86海南省国税系统吴毓壮87海南省国税系统李辉88海南省地税系统陈洁89四川省国税系统龚勤90重庆市国税系统邓华平91重庆市地税系统胡蕾92贵州省国税系统喻艳丽93云南省国税系统盛景94西藏自治区国税系统杨锐95陕西省国税系统刘静96陕西省国税系统张亚军97陕西省国税系统王孝杰98陕西省国税系统王益平99陕西省地税系统贾宝疆100陕西省地税系统陆晓东101甘肃省国税系统黄卫毓102甘肃省国税系统姚慧玲
表2 考察人员名单(税务系统外)
序号工作单位姓名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敏2中国中化集团黄靖翔3福建同人大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刘长汀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王晓玲5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章建良6中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曹琰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贾俊远8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宋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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