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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起诉离婚?不是铁山港区的人可以在铁山港区起诉离婚吗?

1名律师解答
2024-10-04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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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姜浩律师
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021-12-14 1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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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法律助手
这属于管辖权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问题:《男方跟女方不是一个地方,女方可以在女方的地方起诉离婚吗?》
2022-11-22 23: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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