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必须在1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 从被撞的那天开始计算,比如2006.12月20,那么他必须在2007.12.20以前向法院起诉,否则的话以后法院受理了也会因为时效过了而判你们败诉的。 通俗点说就是过了时间,你再有理法院就不管了,你只能是伤了白伤了。 (民法就是这样,你的权利你必须要尽快救济,过了一定时间法院就不管了,因为如果你不尽快的话,时间长了证据可能没有了你没有办法证明你的请求) 民事诉讼法规定: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如交通事故中,身体受到伤害;邻里纠纷中,身体受到伤害等。)如果伤害明显,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时效;如果当时未发现受伤,后来经过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受侵害引起的,则从确诊之日起计算时效。 2.到被告住所地和侵权地基层法院告。你可以到被撞地的区法院。也可以到被告住所地告,都可以,自己选者。 3.交通事故中受伤残疾鉴定是有专门的机构做的。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 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4.你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然后申请法院做鉴定。 5.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鉴定出来后,不管几级,都是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只是赔偿系数不同。10级10%,9级20%.......1级100%。 所以残疾赔偿金的多少关键在于 : 你们那个地方上一年度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多少,然后根据鉴定出来的级别, 残疾赔偿金=收入*20年*百分比 6.财产保全问题: 5 完不够的话你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赔偿你不足的部分,因为财产保全只是一个权益之计,让你稍微有点保障。 原问题:《交通事故诉讼咨询》
2022-11-23 03: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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