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自己有所有权,阻碍对方拥有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要求对方承认其对物的所有权。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中物权第五款之规定,当事人间,应当尊重对方的物权及其行使权,不得违反普通道德,阻碍对方适当地使用或者继续使用物,或者妨碍对方享有物的其他权利。因此,如果邻居未经您的同意,私自搬动您的鞋柜,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要求对方向您承认其不可撤销的物权,并强制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2-27 15:18:35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