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定为内容涵盖:(一)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财产;(二)夫妻双方建立财产共有权;(三)夫妻双方相互赠与财产或其他家庭财产;(四)夫妻双方所获得的经济补偿;(五)夫妻双方合法就业获得的收入;(六)夫妻双方关系发生变化后被宣告为共同财产等。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您婚后从父母那里贷款四十万元用于抵消置业而来的住房贷款,虽然该部分资金在登记时姓名以您为主,但是归属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并应纳入共有婚姻财产计算范围之内。此外,您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现有资产升值后收益,也应归属夫妻共有婚姻财产。
2023-02-18 22: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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