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庭审笔录不签字可以,但不会影响庭审笔录的法律效力。 庭审笔录,是记录开庭审理案件各项诉讼活动的书面材料。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三款规定,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将当事人拒签的情况记录在案并附卷。附卷生效,庭审笔录并不因为当事人拒签而失去效力。 并且,现在法院开庭时,都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可以对庭审笔录加以佐证。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原问题:《法庭庭审笔录不签字可以吗》
2023-02-18 2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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